暂行税率 30%, 艺术口关税多少更合理?|宋建文:艺术品税收问题需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7-02-22
图片

暂行税率

30%,

艺术口关税多少更合理?

图片

宋建文:艺术品税收问题需综合治理

单纯议论某一项税收政策很难达到两方面都满意。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议论艺术品税收时往往忽略了经营者与收藏家两者应该缴税和应该享受有差异的税收优惠

正如刘双舟教授在内的很多专家认为“关税税率此番下调对艺术品市场影响不大”,正在美国洛杉矶出差的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会长、中国古玩研究院院长宋建文也表示,关税是3%还是6%区别不大,增值税17%确实是有些高。但是他也同时认为,在税收这件事上,经营者和政策制定者之间永远也不会达到统一,因为两者的利益着眼点不同。“由于我们目前的企业尤其是艺术品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与税收征管制度还不完善,单纯议论某一项税收政策很难达到两方面都满意。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议论艺术品税收时往往忽略了经营者与收藏家两者应该缴税和应该享受有差异的税收优惠。”大洋彼岸的宋建文这样对记者说。

国内外藏家差距与税收政策相关

       在宋建文看来,要解决长久以来的中国艺术品进口税收是个难题,需要在思想上廓清一些误区、明白一些道理:首先,谈论艺术品税收,大家经常有一个误区,总是习惯于把经营者与收藏者混为一谈;其次,艺术品追索工作,单纯靠税收优惠是解决不了的;再次,税收问题不能单单从降税一个方面来考虑,应该多方面综合治理。比较理想的结果是,能够形成一个经营者愿意经营、收藏家愿意收藏、经营者和收藏家都愿意把藏品捐献给公益事业,也就是艺术品能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的良好局面。

    “据我了解,国外在艺术品税收政策方面,对经营者与收藏者这两者的缴税政策和优惠政策都有明显的不同。对于这两者的区别税收,既有利于对经营行为的税收管理,也有利于真正的收藏家队伍的形成与壮大。”宋建文认为,我国目前收藏家队伍形成的滞后和与国外收藏家队伍的巨大差距,不能不说与税收政策中将两者明确区分不够,进而向收藏家税收优惠政策倾斜不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物追索,单靠税收优惠难以解决

       宋建文赞同艺术品市场开放促进了国外中国艺术品的回流,但不赞同艺术品回流能够代替和解决艺术品追索的工作。“因为这两种行为对象的绝大多数是不能合一的,文物追索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博物馆,而回流文物多数在民间,所以认为加大艺术品回流文物的税收优惠就能代替和解决文物追索工作的想法,不免有点儿天真,也不利于国家对回流文物的税收管理。”宋建文说。

       尽管我国现在艺术品税收方面的政策不完善,有许多方面也不尽合理,但是在宋建文看来,单纯议论一个方面或一个税种的征多征少,并不能彻底解决艺术品税收的政策问题。应该调整一下思路,站在综合治理的角度,从纳税对象资格的区分与确定、同一纳税对象资格不同税种的设置与确定、纳税行为的区分与纳税标准的确定、艺术品税收管理的阶段目标与终极目标、艺术品税收的阶段任务与终极任务等多个问题角度综合考虑,着手制定综合解决方案,以达到三个最起码的目标:其一,有利于更多的经营者,在经营者满意的税收环境中参与艺术品经营活动,国家又能够顺利收到应该收的税;其二,有利于更多的收藏家,在收藏家满意的税收环境中参与艺术品收藏活动,有利于收藏家队伍的及早成熟;其三,有利于有更多的经营者和收藏家,愿意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有利于有更多的艺术品能够加入到社会公益服务的领域里来,成为全社会的文化艺术享受。